本公司設總裁一位,是公司經營管理層之行政長官,行使本公司之經營權。
任期三年。
總裁是本公司之“心臟”,是公司治理的重要責任機構,總裁與其轄制經營管理層職能部門相當于本公司之“五臟六腑及肢體器官”,接受股東大會信托,履行本公司之經營管理職能。
總裁由本公司董事會任免,向董事會述職和匯報工作,每年最少一次向股東大會做工作報告。
總裁履行職能方式是決定和執行,對外代表本公司承攬業務,對內轄制經營管理層,以完成任期內階段性任務為首要目標,全面主持和開展公司經營管理工作。
總裁職權由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決議予以規定,同時,董事會可以對總裁授權,也可以限制總裁的部分職權。